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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宁波大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4日 19:56 点击量:

   2018年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谋划“清廉宁大”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学校“双一流”和“省重点高校”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学校纪委既要督促又要协助学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探索开展政治生态年度评估、监督和分析报告,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加强对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组织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二、深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要求,研究制定学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同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强化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分析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提出防范措施。继续推行二级学院(单位)书面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党委(党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制度。

要加强党内政治监督,强化对二级学院(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实校纪委委员联系校级廉政风险点制度,督促指导二级单位落实廉政分析会制度。加强对二级纪委的领导,强化监督职责,层层传导责任,进一步推进二级纪委书记述职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加强结果运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临时出国(境)等工作中进行廉政审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问责追责,通过问责,切实把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三、严明党纪党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在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等工作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纪律建设,推出“清廉宁大”微信公众号,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作用,及时咬耳扯袖、监督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实施纪委约谈制度,建立谈话函询制度;规范信访工作,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体分析研判和纪律审查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课堂、讲座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对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的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错误观点。

四、持续整治“四风”。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36条办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6条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并进行深入研判,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抓早抓小,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对发现违反“四风”问题的线索,要优先查处。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开展常态化检查,推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精神和学校的决策部署,主动配合做好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推进机关党员职业素养提升行动和机关党支部结对共建效能提升行动;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在岗位服务中的责任意识。

五、建设“清廉宁大”。持续开展经常化、常态化监督,推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按照省委建设“清廉浙江”的总体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建设“清廉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谋划“清廉宁大”建设。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建设,督促实施清明政风建设工程、清净校风建设工程、清正教风建设工程、清新学风建设工程。要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建设,以提供一流管理和服务为导向,围绕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学院在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上的开展落实情况。要以党风建设带动校风建设,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争创一流、实干担当等方面的开展落实情况。要以党风建设带动教风建设,按照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学院为广大教师提供良好的教书育人、学术创新环境方面的支持情况,督促检查广大教师在立德树人方面的尽职尽责情况。要以党风建设带动学风建设,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学院在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好学上进等方面的开展落实情况。要通过这些扎实举措,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清廉宁大”建设,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清廉建设,同时要争做“清廉宁大”的标兵,努力成为“清正廉洁”的楷模。学校纪委要主动协助党委谋划建设“清廉宁大”工作。

六、注重源头预防。组织召开学校“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部署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校主要领导对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提廉政要求。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和毕业生“廉洁从业”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氛围。深化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原有的制度规定,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强化对校(院)级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围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继续教育培训、采购招投标、新校区建设和工程建设、“三位一体”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以及研究生招生考试、后勤管理、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突出重点、提高实效,切实发挥专项检查的作用。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及学校中心工作,针对学校及二级单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建党委的二级单位设立二级纪委;在重点单位(部门)建立纪委派驻机制,由学校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专员。按照上级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会议和学习制度,加强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加大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精神,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校聘特邀监察员、二级学院(单位)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