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工作 - 正文

2018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12:55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定于910日—921日进行,具体安排及程序如下:

一、师生互选流程安排:

1.学院发布具备2018级硕士生指导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其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

2.学院组织师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三个志愿。

3.所在学位点、学院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是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

4.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学院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5.师生互选名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二、师生互选工作注意事项:

1.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各学院督促导师及学生在109日前完成2018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同时填写纸质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并确保课程信息两者一致。

2.各学院提醒导师及时审核培养计划: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管理——导师资格及管理——学生培养计划审核。

3.师生互选的导师应为具备2018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教师,因联合培养等特殊情况由校外人员担任导师者,学院一般应安排一名校内导师协助有关工作,并在《汇总表》中注明。

4.请各学院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对应关系汇总表》(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25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安中大楼606室,emailyuhezhen@nbu.edu.cn),同时请将2018级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对应关系也一并保送,其他材料学院留存。

 

附件: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2.《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对应关系汇总表》

 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