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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食药学院20202021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与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学院根据《宁波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班主任工作考核。

1.考核程序应包括班主任自评、学生民主测评和学院评议、院内公示等程序;

2.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院20202021学年考核优秀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工作扎实有成效;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新方式和新办法,善于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主动钻研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开展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研究;

5.工作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学生在线测评(金数据https://jinshuju.net/f/xheIW8)122日(周四)16:00前提交,测评率要求90%以上。

2.班主任于126日(周一)前申请(填写《宁波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发送至wulinhua@nbu.ed.cn

3.学院审核评比推荐2020-2021学年校级和院级优秀班主任均不超过2人。

4.学院审核确定的人选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至学工部。

4.学工部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发文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琳华;

联系电话:87604384/611959

邮箱:wulinhua@nbu.edu.cn


宁波大学食药学院学工办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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