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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4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具有我校全日制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其中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业学生有新参保需求的也可以办理。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除已参加同类医疗保险的学生外)。已一次性按学制预缴的学生不用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办法和标准

(一)缴费办法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学生参保名单委托银行扣取医保费,需要同学们提前在学费卡(建行卡,确保卡已激活、卡状态正常)中存足保费金额,在20211025-1029日期间保持金额足够扣款,等待划扣。

根据学校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2019级研究生医保费由学校承担,今年续保无需个人缴费。2020级及之后的研究生自费,以银行卡扣款方式缴费。

有学生未满18周岁不能办银行卡等特殊情况,可以现金缴费。此缴费后期和银行卡扣款未成功需转现金缴费的学生一起汇,由学院负责老师统一收齐后转账至学校账户。

(二)缴费标准

学生个人缴纳150元,政府财政补助240元,原则上最好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足额款项,在校期间无需续保,今后如医保费用上调,无需补缴。(例如:大一的四年制本科学生可以一次性办理今后4年的参保手续,个人合计缴费600元;三年制研究生,可一次性办理今后3年的参保手续,个人合计缴费450元)。

本市户籍学生中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扶助对象、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简称免缴人员)。免缴人员的资格确认均以办理参保登记日为准,且要求具有宁波本市户籍。

三、实体医保卡及电子医保卡申领程序

2022年医保卡制卡与领卡流程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同时今年开始学生还可以申领电子医保卡(电子医保卡不依托实体卡,但与现有的社保卡功能、地位相同,都是代表参保人员个人医保信息的识别载体)。新生医保自9月份开始即可报销,在前期没拿到实体卡之前就产生需报销费用的话,需要先行垫付,拿到实体卡后补报销。具体政策详见附件政策解答。

四、申报工作、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节点

1. 924-928日,各班汇总班级同学参保信息,在92815:00将附件参保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ulinhua@nbu.edu.cn 将《致大学生的一封信》中的保险回执单纸质稿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竺银康楼学工办204吴老师处(参保与不参保均需上交回执,学院留档)。

2. 928- 930日,学院公示参保同学名单。

2.108-1015日,数据导录:学院整理参保表格数据,在医保系统完成新增和续保数据导录工作。

3.1018-1022日,数据核对、勘误与提交:学院从系统导出参保花名册,将纸质材料下发给各班级,班级同学本人核对信息签名确认;学院核准后通过邮件报送学生处。

4.1025-1029日,扣款缴费。学校委托银行扣款,扣款不成功的学生做好二次扣款准备。两次不成功者进行现金缴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吴琳华

联系地址:竺银康楼204学工办

邮箱地址:wulinhua@nbu.edu.cn

联系电话:87604384


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居民医疗保险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解放南路257号劳动保障大厦,咨询电话:8386524712333

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zjnb.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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