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时近年底,天气转寒,正是火灾高发期,近期全国更是发生了数起严重的火灾事故,而学生住宿楼一直是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鉴于住宿楼火情大多是由于学生私自使用违禁电器导致,为保障学生安全,秉着“防患于未然”原则,学校将对学生寝室进行寝室违禁电器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1日
二、检查范围
全校学生寝室,违禁电器是指除空调、饮水机、电脑等其他未经允许使用的电器,包括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火锅、电饭煲、电炉、取暖器、冰箱、电热毯、豆浆机、煮蛋器等。
三、具体安排
1.12月21日-12月24日,学院自查,并于12月24日下班前上交附件一(学院违禁电器检查检查登记表);
2.12月25日-12月30日,学校随机进行第一次抽查;
3.1月2日-1月11日,学校随机进行第二次抽查
对于学校集中检查出现的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情况,将由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附件二)予以处理。
附件一:学院违禁电器检查检查登记表
附件二:《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
宁波大学党委学工部
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