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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2020年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为推动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实习实践,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素养,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为宁波建设“名城名都”和推进城市国际化培养高素质人才,宁波市教育局设立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经费,根据经费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宁波大学2020年获批资助项目11个,具体项目与名额请见附件一。

二、选拔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志于为宁波建设发展服务;

2.申请时应为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专科生或研究生;

3.品学兼优,在国外大学学习交流期间表现优秀,选修课程丰富,成绩优秀,在学业方面的收获较大;贫困生优先。

4.并通过不同形式与同学分享学习交流收获。

三、资助标准:

(1)A类:每人3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赴国(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下的学生;

(2)B类:每人6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赴国(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学生。

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已获得过国家、省级赴国(境)外学习交流资助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二);

2. 国(境)外高校、国际组织等机构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3.  20年出国的学生,请附上国外成绩单(与专业相关的分数、获奖等);

4. 出国(境)证件复印件;

5. 签证页/签注页和机票复印件;

6. 国(境)外学习任务和日常安排。(国外课程安排、参加的活动、学习情况、自我评述等)。

五、申请流程

符合受资助条件的出国(境)申请者准备申请材料交到国际处,其中《宁波市高校学生赴国(境)外学习资助申请表》需经班主任或导师、学院签署意见,材料递交时间截止为10月9日上午11点。方式为纸质版材料交到国际处安中大楼603,钱老师。

国际处联系人:严老师、钱老师;电话87600672,办公地点:安中大楼603室。

国际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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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转: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部分国外合作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第二轮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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