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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8 点击数:[]

根据《宁波大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0号)(附件1)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和范围

1.申报人条件。我校各类研究生。在我校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本校教职工,其研究成果纳入教职工奖励体系,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2.奖励成果范围。专门奖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的论文、成果知识产权等2类优秀科研成果。

3.奖励标准。根据科研成果级别予以奖励,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成果认定要求

1.成果发表的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以正式刊发和收录证明时间为准。用稿通知和无索引收录证明的不予统计。(例如A同学2018年12月10日公开发表文章,如果他是2018年3月毕业则具有评奖资格,如果他是2017年6月毕业则不具有评奖资格;再如B同学2019年9月发表文章,如果他2019年1月毕业则具有评奖资格,如果他2018年7月毕业则不具有评奖资格)

2.成果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符合“卓创”奖励范围的期刊目录。

论文须符合以下四个数据库整合而成的主要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 ①【人文社会科学】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级核心类及以上;【自然科学】2014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B类及以上;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2019-2020版);③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2019-2020版);④《浙江大学国内期刊名录》(2019更新版)。期刊级别认定、SCI分区等以当年各数据库更新公布的目录和SCI分区表为准。(注:SCI分区表请通过校科技处查询填写。网址为www.fenqubiao.com,账号密码为nbdxkjc,限校内IP使用)。

4.成果知识产权奖包括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已授权的专利”的认定以拥有专利号的证书为准。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研工评审,申报“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准确填写申报成果(已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等)的相关信息并提交,上传科研成果以及相关证书或证明件等佐证材料(论文类成果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未录入系统的成果不予奖励。所有成果经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生效,学生申报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周二。

2.各学院在系统中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后确定本学院推荐成果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不推荐则审核不通过,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周五)。最后由研究生辅导员将从系统中导出的《宁波大学“卓创”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学院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2020年1月15日(周三)之前交安中大楼604研工部。

3.研工部进行核对后公示5天,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将奖励经费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联系人:高晓兰 87604384 gaoxiaolan@nbu.edu.cn

宁波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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