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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宁波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31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在校学生:

营造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宁大党[2020]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进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宁波大学社团申请成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531日——623

二、申请地址

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bu.edu.cn/new/index.html

三、申请条件

1. 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 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与社会公共道德;

3. 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4. 有至少1位指导教师(限校内在职在编教师);

5.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四、申请流程

学生社团申请所有环节均在线上完成,详见《宁波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说明》(附件1)。


如有疑问请联系:

社团服务中心丁维鑫17348597490/赵轶男18758316613


附件1:《宁波大学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流程说明》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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