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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共青团战“疫”先锋团支部和先锋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7 点击数:[]

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掘在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支部和团员,进一步树立标杆、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激励全校青年担当作为,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校团委于近期开展战“疫”先锋团支部和先锋团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重点寻访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团员。

(一)战“疫”先锋团支部

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团结带领所在团组织团员青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深入开展青春战疫活动,坚持思想引领在先,夯实线上阵地,创新活动形式,有序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学生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戮力同心抗击疫情,用责任担当筑起疫情防控长城,用实际行动筑牢疫情防线。

(二)战“疫”先锋团员

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在疫情防控一线迎难而上、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默默奉献青春力量;在志愿服务、舆论宣传、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展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担当,用实际行动彰显血脉中富含红色基因的家国情怀,展现新时代团员青年的爱国主义精神。

二、评选要求

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程序、严格标准,认真做好共青团战“疫”先锋团支部和团员的评选活动,广泛关注和深入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团员,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

三、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自主申报(420日—54日)

团支部和团员学生可依据评选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学院推荐(54510日)

每个学院可推荐1个团支部和1-3名团员,于51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三)第三阶段:评选与公示(5月中旬)

校团委组织综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评选,最终获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赵刚 汪长培

联系方式:13586698751

电子邮箱:shiyaotuanwei2018@163.com

 

附件:1.宁波大学共青团战“疫”先锋团支部申请表

2.宁波大学共青团战“疫”先锋团员申请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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